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材料和工程关键部位管理的通知
2012-04-24 13:47
各施工、监理企业:
  近年来由于建筑材料及工程关键部位施工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时有发生,为确保在建工程质量,有效规范相关参建单位行为,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和工程关键部位质量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管理
  为确保检测数据的真实性,现要求本市范围内的检测机构所有的检测数据应与市质监站工程质量监督系统进行联网,实现数据同步传输。

  二、规范重要建筑材料的见证取样制度
  为确保检测数据能真实反映工程质量,要求监理单位在对钢材、水泥、砼强度试块、外保温试块、钢筋焊接接头、电线等重要建筑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时,应做相应的影像资料。影像资料应明确反映以下要素;取样部位、时间、材料品种、代表的检验批次及取样人、见证人等。

  三、加强对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管理
  为能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状况,要求监理单位对节能工程施工、施工面钢筋工程梁柱节点施工、施工面钢筋连接施工进行旁站时,应做相应的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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